近日,駕駛員馮某酒后駕駛粵CX***號小型汽車從巫大高速大昌收費站上高速,在巫山收費站下高速時被正在開展酒駕專項的民警查獲。
民警通過酒精快速排查測試棒對馮某進行例行檢查時,發(fā)現其有飲酒駕駛嫌疑,于是對馮某進一步呼氣式酒精檢測,馮某拒不配合,通過假吹、中途停止等方式,上演“花式吹氣”15次仍未完成檢測,在民警再三警告下,終于在第16次吹氣成功,顯示結果為108mg/100ml,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。民警隨后將馮某帶到醫(yī)院抽血檢測,血檢結果檢測到馮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34.6mg/100ml,馮某涉嫌醉駕,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高速交巡警提醒:酒醉駕既是對自身安全的忽視,也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,廣大駕駛人要時刻牢記安全駕駛,自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,時刻牢記“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”。
(圖片來源:重慶市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