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萬州大隊接到報警稱,程某駕駛的渝B輕型欄板貨車在G42滬蓉高速(重慶段)萬州境內(nèi)上行方向1497KM處發(fā)生貨物遺撒,影響兩車道通行。
接報警后,民警立即趕到現(xiàn)場后發(fā)現(xiàn),上千斤魚拋灑在高速公路兩個車道內(nèi),影響車輛通行,且駕駛員程某夫妻倆在高速公路行車道內(nèi)跑老跑去,撿拾拋灑下來的魚,情況十分危險。隨后,民警立即控制雙車道,幫助駕駛員一起將路面魚群清理干凈,快速清除障礙物,保障行車暢通和程某夫妻倆的安全,未引起次生事故。
據(jù)駕駛員程某講,他們夫妻倆在成都買了一萬多元的魚,準備拉到奉節(jié)去賣,誰知出發(fā)時沒有將裝魚的口袋扎緊,導致過彎道時在離心力的作用下魚突然全拋撒了出來,不僅影響了道路通行,還造成部分魚被摔死了。
在幫助駕駛員程某處理完拋灑魚后,民警對程某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違法停車、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載運物的危險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,并對其合并處以罰款400元,駕駛證記三分的處罰。
重慶交巡警提醒:貨車駕駛人應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“拋灑滴漏”現(xiàn)象發(fā)生,避免運載物飄灑、遺落在路面上,影響其他車輛通行。若發(fā)生貨物散落,駕駛員應立即將車輛靠邊,打開應急閃光燈,在車輛后方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,貨物能夠移動的,第一時間將貨物移動到不影響道路通行的位置,如貨物不能移動的,請撥打12122高速救援電話求助。(圖片來源:重慶市交巡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)